出处: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08-09-02 17:16:03 您是第0位浏览者
一、捐赠相关要求和规定
1、70周年校庆遵循自愿捐赠的原则,所有海内外校友、校内师生员工、其它社会团体及各界人士都可以向学校捐赠财物。
2、所有捐赠必须遵守法律法规,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所有捐赠的财物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损毁。
3、70周年校庆捐赠由学校财务室统一管理。捐款一律进入学校指定账户,由学校财务室统一接收并开具正式财务收据;赠物必须在校庆办公室登记备案。捐款、赠物具体使用将按照捐赠者的意愿由学校再行安排。
4、捐赠人有权了解其捐赠财物的使用情况和捐赠工程项目的建设、使用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5、境外校友捐赠物资的,由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助办理入境手续。
6、学校定期对捐赠财物的使用情况进行自查,主动接受捐赠项目的审计,并向捐赠人通报受赠财物的管理、使用情况。
二、捐赠方向建议
1、基建方向:多功能体育馆,塑胶跑道等项目投资。
2、奖学金、基金:我校每年有300多名学生上重点大学,并多次摘得省市高考状元桂冠,另外学校每年也都有一些学习特优、生活特困的学生。捐赠可设立专项奖学金和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的奖励基金等。
3、校园景观:我校占地面积130亩,校园内景观设计基本还没有开发进行,亭台、雕塑、画廊等有很多空白,捐赠可任选校园内景观建设,并按捐赠者意愿命名景观。如70周年校庆纪念亭、70周年校史浮雕、状元亭、名校友画廊、尊师亭、静心亭等。
4、校园街路园林:我校校园内大部绿化还未完成,捐赠可用于校园绿化,特别是名贵树木。
5、校庆活动赞助:所有校庆系列活动(组织策划、出资、出物、让利、免费等)、广告宣传、校庆纪念品宣传品制作等。
6、其它:所有捐赠均按捐赠者意愿进行安排,除以上意向外,捐赠者还可自行到校区视察提出捐赠方案。
三、捐赠答谢:
1、捐赠200(含200元)元以上,发放校庆精美纪念品一份。
2、捐赠5000元以上,除以上答谢外,颁发捐赠证书。
3、捐赠10000元以上,除以上答谢外,并在校庆70周年纪念标志物上留名作为永久纪念。
4、捐赠10万元以上,除以上答谢外,可按本人意愿在学校适当场所以其名字命名,如“***亭”、“***实验室(馆)”、“***路”、“**园”等。
6、捐赠50万元以上,除以上答谢外,授予“澳门梦想之城赌场发展特殊贡献者”荣誉称号。
7、所有捐赠单位的名称、捐赠者的姓名及数额将在澳门梦想之城赌场校园网校庆专版上向社会公布。
8、所有捐赠单位的名称、捐赠者的姓名均列入学校特别的捐赠纪念册,存放在学校档案馆永久保存。
9、属于货币形式捐赠的,学校根据实际收到的捐款按一定比例奖励给募资工作的单位和个人(不含本人捐款);对于实物、项目捐赠者,学校将视具体项目和实物价值确定给予募集工作的单位和个人相应的奖励。
四、捐赠形式:
1、捐赠者可通过下列形式捐赠:①直接用汇款、支票或现金捐赠;②通过设立奖学金及各类基金形式捐赠;③校庆活动专项赞助;④校庆广告赞助;⑤实物捐赠;⑥通过各校友分会或由校友分会组织捐赠;⑦其他形式捐赠。
2、捐赠手续办理:
现金捐赠可直接到澳门梦想之城赌场校庆办或财务室办理手续,也可直接汇款到我校以下帐号:
户 名:宜都市第一中学
开户行: 建行清江支行营业部
帐 号: 42201338301050076165
实物捐赠到学校校庆办登记。
二OO七年八月